纨绔子弟主角老婆「那个纨绔子弟是个宠妻狂魔(结局)」

来源:八戒影院人气:893更新:2022-08-16 22:33:02

这几天阿瑶又一次吐血了,她悄悄的把自己的血迹擦干净收拾好,大夫说她回天乏术了只能等死,她瞒着陆青云不想告诉陆青云让他伤心难过。

不知道是病情越来越严重还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阿瑶的记忆恢复了。

她是于大将军和当朝长公主的小女儿于安瑶,也是皇上亲封的一品郡主。太后是她的外祖母,母亲是皇上的同胞妹妹,父亲曾是皇上少年好友更是皇上登基的一大助力。

出身时便跟随大将军镇守边关。

司煜是父亲的爱徒,曾为救于大将军身中剧毒,为了救司煜年少的她与司煜换了血,从此总是体弱多病,一直被神医老头养在山上,直到一年前她身体好转偷偷溜出来玩没想到路遇土匪被风婆婆所救,在后就被司煜带回来王府。

至于于若梦曾只是将军府的一个家生子,没有父亲,于将军可怜她便赐名于若梦,就在换血的第二年离开了将军府不知去向。

想来第一次见面时于若梦就认出她来了。

这个没人来的小木屋此时来了一个一群人。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旁边跟随一个年轻的男子,细看就发现他们和于安瑶长的很相似。

于大将军看着这个摇摇欲坠骨瘦如柴的女儿留下了自责的泪水。

于安远不敢相信这是她妹妹,不知道她妹妹这短短一年到底经历了什么。

三人对视一眼,直到阿瑶吐血,于安远也顾不得什么礼仪廉耻直接抱住于安瑶。

“乖女儿,父亲带你回家可好。”于大将军很心疼。

“好,父亲能不能把陆世子送回京城的国公府,他为了我吃了太多苦受了太多罪了。”于安瑶靠着于安远虚弱的说。

“好,父亲答应你,带他一同去边塞也行。”

“不用了,我快活不长了,不要让他在为我伤心了,待我修书一封,我们便离开。”

留下书信和银两以及两个暗卫就离开了。

陆青云带着大夫回来时,看到桌上的银两和书信。

只有短短的几句话[我走了,勿念,回京城去吧,好好读书考个状元。]

大夫也看到了在一旁惋惜:“瑶姑娘的病已经是回天乏术了,没有几天可活了。”

陆青云大惊,他不敢相信阿瑶就这样不要他了,他疯疯癫癫的找遍了村庄小镇山林都没有发现于安瑶。

坐在木屋前回忆起来他和于安瑶瑶的点点滴滴。

三年后京城出现了一个人风头远远的超越煜王成为皇上最信任倚重的大臣。

他就是陆青云,话说陆青云回京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为此老国公和老国公夫人隔三差五的去皇上太后面前哭诉了一番,斥责煜王如何迫害陆青云。

皇上太后头疼禁足煜王,剥夺了煜王一半的权利。

后来陆青云一举高中,成为朝堂上最耀眼的新星,三年的时间里更是超越煜王成为皇上最信任的重臣。朝中无数大臣都想把女儿嫁给他,可惜他都一一拒绝了。

每日得闲时就是城门口站着。忙碌时就让他的小斯去站着,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每日准时到城门口。

守卫士兵早已习惯,自此京城人人都知道陆世子在城门口等待一个女子归来,曾经就是在城门口遇到了那名女子一见钟情。

知道的人都像不知道的解答“就是那个被女人骂狠了的狐狸精,其实不是都是那个什么于郡主陷害的。没想到那个于郡主柔柔弱弱都一个人心思这么恶毒哟。”

“听说于郡主要嫁给煜王了,以后就是煜王妃了哟。”

“嗨,煜王也不是什么好人,那个姑娘也是煜王救命恩人没想到啊,煜王依旧纵容于郡主陷害他的救命恩人。”

“世风日下啊。”几人摇着头走进城里。

结局

三年的时间陆青云查清了所有的真相并公诸于世。于若梦现在也是人人骂世人对她唯恐避之不及。

“听说了吗,于大将军和长公主要回京了,听说会带着他们的小女儿回来。”路人甲小声的说。

“什么,于大将军的小女儿于若梦不是在京城吗?”路人乙惊讶道

“不会京城这个是假的吧,难怪那么恶毒。”

“于大将军只有一儿一女,他带着回来的肯定是真的于郡主,京城这个是假的。”

几人议论着,殊不知于将军和长公主早已先一步进入京城去布置将军府。好让于安瑶一回来就就能又舒适的环境居住。

冬天的天黑的早,眼看没什么行人了,守卫准备关城门了远处跑来一个人“请等一等,请等一等我们少爷和小姐好吗?我们马车坏了只能步行过来,小姐身子娇弱走的慢些能否等一等。”

守卫有些犹豫,陆青云清冷的声音响起“那边等一会儿吧,这外面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娇弱女子在野外过夜如何受的了。”

“那我们就等会儿。”

那小厮连连道谢,不一会儿就有两名丫鬟撑着伞扶着一个柔弱的姑娘走过来,后面还跟着一名年轻男子。

到了城门口,陆青云看到女子长相时心控制不住的狂跳起来,这不就是她朝思暮想的人吗?

“瑶瑶,是你吗?”陆青云有些害怕,他怕他得不到他想要的答案,不问又怕错过。

“世子,是我,我回来了。”于安瑶朝陆青云行礼。

“喂,我说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要叙旧了,陆青云你有没有马车啊,能不能送我们会将军府,冻死小爷我了。”于安远不满都开口。

“有有。”陆青云扶着于安瑶上马车。

马车里于安瑶告诉了陆青云这年的事情以及她的真实名字。

一连几天陆青云都很高兴,他告诉老国公和老国公夫人他的瑶瑶回来了。

老国公和老国公夫人也替他感到高兴张罗着年后去帮他提亲。

除夕宫宴,歌舞升平。

于大将军带着长公主于安瑶于安远入宫参加宫宴,于大将军控诉煜王和于若梦欺负当朝郡主。煜王此时才知道,他厌恶的于安瑶才是她的救命恩人,于若梦只是个婢女,煜王悔不当初,权利彻底被剥夺,兵权收回,从此与皇位无缘。

于若梦处以死刑。

这让众人意识道于安瑶的身份是皇子王爷都惹不起的。

皇上亲自赐婚于安瑶和陆青云。

众人逗陆青云,问他娶最尊贵的郡主拿什么来娶。

陆青云当场许诺此生绝不纳妾,一生对于安瑶好。

此后的生活人人都传陆青云惧内。京城无人敢惹于安瑶,谁要惹得于安瑶不快立马就会被陆青云报复回去。

人人都叮嘱家中妻女不要惹得于安瑶不快,以免遭到陆青云不要命的报复。

此后一生陆青云做到了他的承诺,对于安瑶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

你们身边的宠妻狂魔能把妻子宠到什么程度?

我隔壁住着一对夫妻,女人长得是我所见过最迷人的,168的身材,骨架纤细,而肌肤丰腴,我第一次见过她就惊为天人,真可谓“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男人对女人的宠溺是想也想不到。

01

说起来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我19岁中专毕业分到镇医院上班,医院没有专门的宿舍,前一代废弃的老病房就拿来分给职工居住,是那种老筒子房,不是楼,一层的,中间一个走廊,两边都是房子,一间一间,没有配套厕所厨房。

我刚分配来的,和同事们还不太熟悉,隔壁住的是一对夫妻,我在妇产科,隔壁男人是放射科,他媳妇不是我们单位的,是隔壁单位一个高中的老师。

隔壁男人名字带一峰字,大约三十岁左右,新分配来的年轻人都叫他峰哥。

峰哥人很热情,面相很憨厚,个子一米六出头,矮胖矮胖的。我先认识的峰哥,他老婆我好久没见到过,说是他老婆有事去了外地一段时间。

直到我去上班一个月后,才第一次见到他的老婆。想想那一次见到她,我还觉得尴尬。

02

我看到一个时髦的女人出现在我们那简陋的宿舍区,不由得悄悄地看,别笑我没出息,我是真没出息。

我们那个落后的农村小镇,即使是在镇上单位上班的人,也打扮得土里土气,基本没有什么人化妆。

而那个女人不但化着时尚的妆容,而且长得特别漂亮。

不是那种普通的漂亮,什么细眉大眼双眼皮之类的。

而是一种很高级的气质,大约165高,身上长得肉嘟嘟的却整体上很纤细,苗条而又丰润。

妆容很淡却很精致,穿着手指头粗细的高跟鞋,走起路来真的是如风摆杨柳,让我一个姑娘家都挪不开眼。

她站在自己家门前用钥匙开门,我看到了,却依然没有想到那是峰哥的老婆,因为在我看来,两个人的长相根本搭不上关系,我连想都不会想他们有什么瓜葛,我以为是峰哥的什么亲戚。

于是我就上前和她打招呼:“峰哥还没有下班,你是他的什么亲戚吗?”

她回头看到我,一笑:“哦,我知道的,我刚才从他科室回来,你是新来的吧?我是他老婆!”

她笑起来更好看了,一脸的妩媚。她的鬓角长得很特别,配上低低的马尾,有一种古典的美。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我一时间脑袋反应不过来,张嘴结舌呆住了,她看到我一脸惊呆,似乎意料之中的样子,热情邀请我进去聊聊天。

我有点尴尬地掩饰道:“我还有事,回头再聊”

我把自己的尴尬讲给其他同事听,同事们说,很多第一次见他们夫妻俩的人都有这种表现,很正常。

两个人真的太不搭了。

03

因为我们没有厨房,房间内又太小,煮饭又有油烟,没有油烟机,所以我们都在门口的走廊里煮饭。

峰哥每天都是自己煮饭洗碗,他老婆大部分都在房间内看电视或者打扮自己,做面膜之类的。

当时条件很差,一个星期才去澡堂子洗一次澡,洗一次澡好几块钱,所以平时每天晚上都烧水泡脚。

峰哥每天都烧了热热的水给老婆泡脚,后来我们熟悉了,天天互相串门,峰哥给老婆烧热水洗脚也成了大家见惯的事,虽然偶尔也会调侃一下。

他不但给老婆烧水,装桶,提到老婆身边,还会在老婆泡脚时给老婆洗脚按摩,他说老婆爱穿细高跟鞋,又每天站着上课,太辛苦,脚累。

我们问峰哥:“媳妇本来就比你个子高,又整天穿个高跟鞋,你不怕把你衬得更矮吗”

据我所知,很多娶了高媳妇的男人都怕老婆穿高跟鞋,觉得比老婆低会丢面子。

但峰哥不这样想:“我个子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我却娶个又高又漂亮的媳妇,这是我的荣耀,媳妇打扮越漂亮越证明我的能力!”

他就喜欢让媳妇打扮得出众耀眼。

我们那个筒子宿舍里单身的居多,成家也有四对夫妻,像峰哥这宠老婆的是唯一的一个。

04

峰哥已经结婚几年,却还没有孩子,因为他老婆不肯生孩子。

有同事大姐劝峰哥:“咱们又不是大城市人,哪里有丁克的,没有孩子,婚姻想稳定也不容易”

每次峰哥都笑笑,说听老婆的。

他老婆为什么不肯生呢?有知情者这样说道。

他老婆是一落地就没有娘的,因为她妈妈生她的时候难产,一命换一命,她来了,娘走了。

也许这件事在她的心里有了很大的阴影。

而且两个人之所以相貌不搭却走在一起,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两夫妻原来是老同学,峰嫂在学校时就是出了名的校花,是很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峰哥自然也不例外,但因为自己条件所限,峰哥自卑,根本不敢想去追求峰嫂。

本来峰嫂是有对象的,峰嫂恋爱都会和人说自己要丁克的,本来她的当时的男友也很爱她,也是答应她丁克的,但后来婚前意外怀孕了,她坚持打掉,男友却改了主意,舍不得打掉孩子,因此就闹了矛盾,后来峰嫂坚持打掉了。

两个的关系也终结了。

峰哥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了峰嫂的生活,扮演的男闺蜜的角色。

后来峰嫂就嫁给了峰哥,峰哥答应为她丁克。

05

峰哥其貌不扬,衣着朴素,峰嫂一年四季打扮得精致得体,虽住简陋的房子,化妆品却一套一套地买,相比我们大部分女同事只擦一个大宝,简直就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我们住的房子没有厕所,只能用医院的公厕。

因为公用的厕所比较远,在医院的另一个角落,卫生也不怎么的,白天还要担心踩到蛆虫的那种旱厕所,所以每个人都放一个尿桶在房间,早上再提到厕所去倒掉。

作为一个未婚的姑娘,开始做这样的事是很不好意思,但半夜穿过大半个医院去上一个蛆虫乱爬的厕所更加可怕。也只能慢慢习惯了。

峰嫂却有点洁癖,大家都半夜把尿桶放在屋内,早上才倒,她每次半夜用完尿桶,峰哥就起床提到厕所倒掉刷干净再提回屋。哪怕冬天大雪天也如此。

虽然我们都认为峰哥配不上峰嫂,但我们都不太看好两个人的婚姻,毕竟,对于男人来说,传宗接代是骨子里的基因,尤其是峰哥也和我们一样都是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哪里那么轻易接受丁克呢?

家里人也很难接受。我们私下里议论,总觉得如果峰嫂不改变不生孩子的原则,两个人的婚姻难以持久。但直到我四年后离开医院,峰哥对峰嫂依然如初。

06

四年后我离开了家乡远赴异乡谋生。

之后多年不曾回去。

再次回到医院是十年以后,这十年,我和医院甚少联络。

再次回去办理我的档案手续,才再次回到老单位。

当年的老同事有些已经上调到县医院工作,有三个年轻的同事已经不在了,真是沧海桑田。

三个年轻的同事出车祸一起走了。当年玩得很熟悉的人还留在医院的很少了。

我却见了峰哥夫妻俩,带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在散步。峰哥依然那么朴素,峰嫂依然那么漂亮。

我没好意思问,心里还感叹了一下,峰嫂还是妥协生孩子了,也许两个人的婚姻也经过了各种的矛盾与磨合吧。

后来和别的同事谈起峰哥,感叹丁克终是不能长久。同事说,不是我想得那样。

峰哥的女儿是抱养的。多年来,峰哥对峰嫂的好从来不曾改变过。但峰嫂在长期的爱的滋养下,对峰哥也是越来越温柔了。

甚至,峰哥本来有调到县医院的机会,但峰嫂不能离开镇上的单位,峰哥为了和峰嫂朝夕相处,放弃了调往县医院的机会。

@张小蝉峰哥是我见过的最宠溺老婆的男人。同事们说峰哥宠爱老婆是因为他的硬件配不上峰嫂,相貌差距过大,我不以为然。

有很多条件不如老婆的男人,老婆只要娶到手就不再珍惜。能像峰哥这样始终如一地宠爱老婆的男人,绝对是出于真爱,而不是因为觉得自己条件差才对老婆好。

并不是所有下嫁的女人都能得到老公的爱,相反,很多下嫁的女人在婚后却容易受到欺负。

峰哥对峰嫂的看起来似乎很卑微的,但这也才是真正的爱情吧,所幸他的爱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应。

文/张小蝉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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