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侠客行边四海「青衫磊落海岛行侠客行里的江湖情」

来源:八戒影院人气:140更新:2022-11-13 17:10:45

《侠客行》在金庸武侠小说中并不属于像《天龙八部》、《笑傲江湖》之类的皇皇巨著,内容上也完全独立,和其他作品并无关联,常常被人们忽略。但从金庸小说写作的时间顺序来看,《侠客行》创作于一九六五年,是金庸写的第十二部武侠小说,在《侠客行》之前,金庸已经完成了射雕三部曲和《天龙八部》等大部头作品。因此,如果说《书剑恩仇录》、《碧血剑》等早期作品还透着青涩,那么创作《侠客行》时期的金庸,写作功底已经日臻化境了。那么金庸为什么要写《侠客行》这样一个作品呢?金庸在《侠客行》的后记中写道:

“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之所在。”

这并不是金庸第一次在后记中表达父子之情,在《倚天屠龙记》的后记中,金庸就曾写道:

《倚天屠龙记》的后记写于一九七七年五月,而侠客行的后记写于一九七七年七月,短短两个月,金庸连续在借着自己的作品抒发父子感情,足见那个时期发生在金庸身上的事对他来说是多么的无法释怀!

回到《侠客行》小说本身,在未读小说之前,仅仅看这个题目,你也许会以为小说的主人公一定是一个英俊潇洒、武功卓绝的少年侠客,比如袁承志、胡斐、令狐冲或是青衫磊落险峰行的段誉......但你一定想不到,小说的主人公竟是一个比郭靖还蠢笨的连名字都没有的傻小子,不,他是有一个名字,叫狗杂种。正是这个狗杂种,稀里糊涂地拿到了玄铁令,稀里糊涂地学到了一身内功,稀里糊涂地成为了长乐帮的帮主,稀里糊涂地与侠客岛的张三李四结拜为兄弟,稀里糊涂地成了雪山派掌门人的孙女婿,最终领悟了侠客行的全部内功心法。

与金庸的那几部大部头相比,《侠客行》的篇幅不算长,但情节紧凑,前两章,几乎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线索都梳理清楚了。石清和闵柔的大儿子被人劫走杀害,两人抢夺玄铁令是为了请谢烟客查出仇人的下落。他们把小儿子石中玉送到雪山派学艺,没想到却把雪山派搅了个底朝天,白万剑的女儿跳崖,白自在的夫人离家出走,封万里断臂,石中玉又逃出雪山派。后来我们知道,劫走石清闵柔儿子的是当年单恋石清的美女梅芳姑,而主人公狗杂种正是被梅芳姑抚养长大,梅芳姑是丁不四和情人梅文馨的女儿,而丁不四真正喜欢的人则是离家出走的白自在的夫人史小翠。后来已经成为长乐帮帮主的石破天在长江船上偶遇的正是史小翠和跳崖侥幸未死的孙女阿绣。

和诸多武侠小说的主人公一样,《侠客行》的主人公也有着一系列神奇的经历。十二三岁之前,他和妈妈以及阿黄生活在一起,几乎没有接触过其他人,就连妈妈也很少和他说话,正因为妈妈古怪的脾气使他从小养成了不求人的性格。妈妈不见了,阿黄也不见了,他在寻找妈妈的过程中成为了一个从不主动乞讨的小乞丐,就在这个时候,他意外地获得了足以改变他一生的物件——玄铁令。在众多武林人物争夺玄铁令的过程中,他第一次见到了雪山派众人和石清、闵柔夫妇,当时年幼的小丐也许不会想到,若干年后,他和这帮人的关系已成了剪不断、理还乱。随后,在花万紫的激将下,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不得不把小丐带到了摩天崖,开启了他传奇的侠客生涯。

在紧张的故事情节中穿插一些幽默的元素,是金庸在作品中经常采用的手法,并接连有老顽童、桃谷六仙等经典人物的出现。《侠客行》也是如此。在狗杂种和谢烟客去摩天崖的路上以及在摩天崖共同相处的那段日子,发生了很多哭笑不得的事情。为了尽快了结自己的诺言,谢烟客千方百计地想让狗杂种求自己一些极小的事情,没想到狗杂种从小养成的不开口求人的性格却让老江湖谢烟客无计可施,反倒是一路上都是狗杂种请客吃饭、摘枣子。后来石破天在船上和丁不四的那场比武,也让人看得忍俊不禁。

狗杂种和石中玉相近的面貌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也正因为此,狗杂种摇身一变成了长乐帮的帮主石破天,当然促使他成为帮主的长乐帮主要人物贝海石清楚这是个冒牌货。但正是这个冒牌货几乎迷惑了所有人,雪山派的人处心积虑地要捉他回去,石清闵柔拼了命要从雪山派的手中将他救出,就连喜欢石中玉的丁珰也认错了情郎。只有史婆婆和阿绣是个例外,在紫烟岛上,阿绣笃定地认为他不是石中玉。

“奶奶,相貌是有些像的,然而决计不是。只要他有这位大哥一成的忠诚厚道,也就决计不会......”

“你是好人,他是坏人,你们两个全然不同。”

虽然和郭靖有相似蠢笨的人设,但在对待女人和爱情的态度上,石破天远没有郭靖专一,倒是有点张无忌见一个爱一个的秉性。当然了,对于一个成年之前都没有见过几个漂亮女孩的人来说,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突然见到美女而生好感也属正常,这种好感应该也不等同于爱情,应该是纯粹是想在一起的美好的感觉吧。

丁珰和阿绣是石破天先后见过的两个年龄相仿的漂亮女孩,两个女孩有着截然相反的爱情观。丁珰喜欢石中玉的风流潇洒、活泼调皮和甜言蜜语,不在乎他是否到处沾花惹草。

“我宁可你像以前一样活泼调皮,偷人家老婆也好,调戏人家闺女也好,便不爱你这般规规矩矩的。”

而阿绣则正好相反,他喜欢的是石破天的忠厚善良,而不在乎他的木讷蠢笨。

不得不说,丁珰对石中玉的爱情是真挚而专一的,特别当她误以为变成白痴的石破天是因为大病所致时,仍然没有放弃对这个白痴的感情,反而千方百计地想从爷爷手中救走他。金庸对丁珰和石破天在一起的几段故事写得极其精彩:一起从长乐帮总舵逃出,浪漫的共乘一船在河中漂荡,鬼使神差地拜堂成亲,因石破天的白痴感到苦恼,绝望地想杀掉情郎却不忍下手,最后为了保护情郎不得不把他捆起来扔到长江上对面经过的行船中......

尤其是起初两人一起在河中乘船漂荡那一段,金庸奉献了全书中最精彩的描写,透过文字,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月光照射河上,在河心映出个缺了一半的月亮。丁珰的竹篙在河中一点,河中的月亮变碎了,化成一道道的银光,小船向前荡了出去。”

“小船在河中转了几个弯,进了一条小港,来到一座石桥之下,丁珰将小船缆索系在桥旁杨柳枝上。水畔杨柳茂密,将一座小桥几乎遮满了,月亮从柳枝的缝隙中透进少许,小船停在桥下,真像是间天然的小屋一般。”

“小河如青缎带子般,在月色下闪闪发光,丁珰竹篙刺入水中,激起一圈圈漪涟,小船在青缎上平平滑了过去。有时河边水草擦上船舷,发出低语般的沙沙声,岸上柳枝垂了下来,拂过丁珰和石破天的头发,像是柔软的手掌抚摸他二人头顶。良夜寂寂,花香幽幽,石破天只当是又入了梦境。”

故事的结局很圆满,石清闵柔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儿子石中玉,尽管他是一个不肖之子。将玄铁令交给谢烟客的石破天,终于在凌霄城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就是请谢烟客将石中玉带到摩天崖去管教,既让压在谢烟客心中多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对石中玉而言又不得不说是一个理想的归宿。内心纯净的石破天在侠客岛上领悟到了绝世内功,归来后救下了史婆婆和阿绣,成为了雪山派名正言顺的孙女婿。石清和闵柔也终于找到了当年杀害大儿子阿坚的女人梅芳姑,可梅芳姑至死仍守身如玉,那么石破天到底是谁的儿子呢?金庸先生留下了这个疑问作为整本书的结局供读者自由猜想。这种收尾方式像极了雪山飞狐的结局,胡斐的那一刀究竟有没有砍下呢?

如果说小说中哪个人物的死是比较遗憾的话,我认为是侍剑,不管主人是什么样的人,是风流的石中玉,还是木讷的石破天,她都是对主人忠心耿耿的小奴婢,可是她竟轻易地被丁珰一掌打死,着实令人心疼。当然,这也符合丁珰的人设,她的心中只有石中玉,至于别人的死活她根本不放在心上。

一九七五年冬天,在《明报月刊》十周年的纪念稿《明月十年共此时》中,金庸先生曾引过石清在庙中向佛像祷祝的一段话。请允许我也用这段话作为本篇文章的收尾吧。

“这孩儿虽然不肖,胡作非为,其实我爱他胜过自己性命。若有人要伤害于他,我宁可性命不要,也要护他周全。今日咱们父子团聚,老天菩萨,待我石清实是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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