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致人死亡判刑(抢劫致人死亡男子潜逃14年)

来源:八戒影院人气:889更新:2022-08-21 14:04:44

2017年11月7日,丁某强在北京市二中院法庭受审。

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因涉嫌抢劫罪等,丁某强被判有期徒刑15年,赔偿死者家属5万余元

2003年,男子丁某强伙同朋友在北京入户抢劫,并对23岁的李某实施捆绑、殴打。在劫取李某现金1000元及银行存折、身份证等物后,丁某强外出取款,期间李某坠楼,致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丁某强化名“李继伟”在外逃亡14年。

去年3月8日,因容留他人吸毒,丁某强被浙江公安查获。后因涉嫌抢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北京受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赔偿死者家属5万余元。死者家属不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

抢劫致人死亡 时隔14年再次开庭

2017年11月18日,37岁的黑龙江人丁某强被带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抢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丁某强伙同时某峰等人预谋抢劫。2003年7月16日12时许,丁某强、时某峰非法进入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9楼李某(女,殁年23岁)的暂住地,对李某捆绑、殴打后,劫取她的现金人民币1000元及银行存折、灵通卡、身份证等物,后由丁某强外出取款,时某峰以及丁某强的妹妹和当时的女友看守李某,期间李某坠楼,致颅脑损伤死亡。他们在其银行账户内共取款人民币8万余元后,逃回承德。

案发后,时某峰以及丁某强的妹妹和当时的女友被警方控制,丁某强外逃。2004年,时某峰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伙同作案的丁某强的妹妹丁某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丁某强当时的女友因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了解,丁某强外逃14年,先后逃至河北省石家庄市、黑龙江省肇东市、大庆市等地。2005年左右,他取得“李继伟”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并以此身份到浙江省金华市打工,直至被警方控制。2017年3月8日,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查获归案,于2017年6月6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丁某强辩护人称,李某的死亡和丁某强没有直接关系。丁某强没有对其进行殴打。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时某峰欲对被害人实施强奸。抢劫并没有直接导致李某死亡。

庭审中,被害人李某的姐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生活费、丧葬费等146万余元,她表示,14年前,时某峰等同案犯被判刑后,因丁某强逃亡,案件未结等原因,家中没有拿到任何赔偿。

一审

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罚金3万余元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入户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同时,丁某强还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丁某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31000元。

赔偿受害者家属(李某母亲弓某)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5万余元。其中在3万元的额度内与时某峰、丁某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李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

死者家属提起上诉索赔百万 法院维持原判

因不服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被害人李某的家属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家属认为:丁某强抢劫造成李某死亡,犯罪后潜逃十余年,不知悔改又再次犯罪,应从重处罚。丁某强抢劫李某的钱款未退还,请求二审法院判令丁某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律师费、住宿费共计140余万元,由丁某强、时某峰、丁某玲及家属共同赔偿。

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丁某强抢劫及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与原判认定的事实相同。

经查,一审法院在审理时某峰、丁某玲犯抢劫罪时,对二人已作出刑事附带民事的生效判决。死者家属提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上诉理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7月16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绝密543》政委最后去哪了?

应该升职了,之前因为主动背了处分一年之内不能升职才与肖占武拉开差距,所以错失了升职良机,不然就是师政委了

最新资讯

郑重声明: 八戒影院提供内容自动采集并不提供资源的存储服务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给我们留言我们!

留言反馈   Baidu   神马   Sogou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2024· 八戒影院